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遭提控,槟州行动党发起“一人十块,与冠英同在”。这一项人民运动发起之后,在短短的21小时之内,筹获100万9千令吉。
林首长的拥趸、同情林首长或认同政治迫害的老百姓,都义无反顾地捐出至少10令吉的款项,有者捐款的数额更庞大,达到千或万的数字。
法庭要求林首长交出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其实不是一种为难,而是对林首长身份的认同。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或丹斯里陈广才亦曾就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丑闻交出100万令吉的保释金。
根据前两任交通部长的经历,这100万令吉交出去后是可以拿回来的,这并不是一个罚款或一去不回头的款项。
再者,有人认为林首长能坐拥280万的洋房和三项收入(槟州首席部长+州议员+国会议员),断不需要那些需要靠劳力奋斗的打工仔捐钱救济吧!?
当然,也有人认为林首长所面对的提控是因其私事,即低价购屋,再牵扯到个人公职操守问题,有人认为这是私事,不是为人民请命的公事,不应要求人民解囊支持。
21个小时内,有很多人质疑,这10块钱该不该捐? 事实上,捐不捐款是个人的选择,你若支持林首长,就选择捐款;若不,反之。
然而,在捐款的当儿,给自己一个合理的理由。当然,若你支持林首长,那也是一个合理的理由。但是,如果你想搞清楚这100万令吉的用意,那就先厘清背后的目的呗!
很多人误以为是罚款,以为是一去不回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一些人也认为只有筹够100万令吉,林首长才能自由活动,不会被关进扣留所。事实上,的确如此。但是,林首长若需要等大家筹足100万令吉的话,那么他至少还需要待在扣留所多21小时,就不会在法庭当场获得自由身。
这种发起群众捐款的做法,不是救济一个“靠人民捐款起家”的政党,而是这一个政党希望借用人民所释放出来的认同感,获得认同和支持。你只要捐10块钱给一个政党或社团组织,那就是一份行动上的认同。
往后再有人对此组织说三道四的话,你将毫无疑问地与他同在,追踪他的新闻或跟进每一件事情的发展,而你对他的支持和怜悯将会更坚固,没有半点的动摇。
1人10块钱的意义不在于林冠英的自由,更不是金钱面值上所发挥的意义,而是政治上的危机处理。当100万令吉在21小时内筹获的新闻出门后,除了那曾经捐出10元给林首长的民众雀跃万分之外,即使没有捐出10元的你,也感受到林首长的委屈和众人的支持,而这恰恰是100万令吉背后的另一个政治目的。
无论最终这一个100万令吉将会如何处置都好,相信捐款者都毫无异议,毕竟他们给得心甘情愿,也给得心安理得,只是从政者的做法,是否妥当,尤其是政治人物高喊经济不景气,找不到答应庙会的7万令吉的赞助,但却可以号召人民自掏腰包捐款,这需要跳出政治倾向的框框去评定。
无论最终这一个100万令吉将会如何处置都好,相信捐款者都毫无异议,毕竟他们给得心甘情愿,也给得心安理得,只是从政者的做法,是否妥当,尤其是政治人物高喊经济不景气,找不到答应庙会的7万令吉的赞助,但却可以号召人民自掏腰包捐款,这需要跳出政治倾向的框框去评定。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