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修正法案正如大家所预料般,获得丹州议会的一致通过,巫统议员在伊党议员以可兰经之名进行宗教义务之下,也无法向伊刑法说“不”。
行动党从老早的“不偷不抢不怕伊刑法”,直到“我们行动党会说服伊刑法”,再来便是民主行动党全国政治教育主任暨居銮区国会议员刘镇东的最新说法,即“伊党内坚持落实伊刑法的领袖都是亲巫统人士”。
刘镇东的这番论调仅仅是为了转移视线,嫁祸他人,将该党肩上沉重的负担推卸给一向不获华社喜欢的巫统。除了推卸责任和提出种种似是而非的论调外,行动党完全没有自省自己该承认的政治责任。
伊党内坚持落实伊刑法的领袖都是亲巫统人士吗?恕我无法苟同刘镇东的这番言论,毕竟那不是事实的全部。还记得刚刚离开我们不久的已故伊党精神领袖聂阿兹吗?
众所周知,伊党前精神领袖聂阿兹是反对伊党与巫统组成联合政府的领袖,当时的行动党还赞赏聂阿兹的坚持,进而促成了民联的成立。然而,对伊刑法最坚持的也是聂阿兹,直到临终前,依然嘱咐伊党完成其在丹州落实伊刑法的遗愿。
在聂阿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位强烈反对巫统,但却坚持实施伊刑法的伊党领袖,而该党内绝对存在着与聂阿兹拥有相同斗争理念的人士。因此,刘镇东的说法完全不成立,更甭说提呈伊刑法的伊党领袖堕入巫统的陷阱。
如今,丹州议会已经一致通过伊刑法修正法案,接下来便是提呈至国会殿堂,以便让国会议员议决,是否让吉兰丹州政府落实伊刑法。一旦通过后,这是否会掀起骨牌效应,各州政府前呼后应,相继落实伊刑法呢?
在国会殿堂上,大家也许把焦点放在巫统的88名国会议员身上,但实际上,摇摆不定的公正党议员,也将是这场表决大战上的瞩目焦点,当然还包括行动党的两名穆斯林议员,即升旗山和劳勿区国会议员。对于行动党是否能够确保该党两名穆斯林议员不会屈服于宗教义务,这还是未知数呢!
在伊刑法课题上,行动党自我迷醉在两大滑稽论调中,即该党拥有37个国会议员,但劝不动仅仅拥有21席国会议员的伊党;然而,该党却要求只有7个国会议席的马华说服拥有88席国会议席的巫统。
其二,当吉兰丹12名巫统州议员表态支持落实伊刑法时,行动党“取笑”马华和民政无力说服巫统;但行动党却忘了吉兰丹州议会拥有32名伊党议员和1名公正党议员,难道行动党成功说服这一批行动党所谓的盟友了吗?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行动党在伊刑法课题上,难逃政治责任。该党始终欠华社一个有力的交代,他们不该忘记曾经发表过的种种承诺,包括“伊党放弃伊刑法,拥抱福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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