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年之初,行動黨與伊黨又扛上了,伊黨主席哈迪阿旺公開反對行動黨所堅持推行的地方政府選舉,並指該制度將分化種族,重蹈513種族衝突事件的覆轍。
暫且不論哈迪反對的論點是否成立,但就行動黨秘書長兼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指責伊斯蘭黨不誠實一事,便讓人感歎政治的誠實從何談起?
老百姓都希望政治人物抱誠守真,恪守不諱,但虞爾我詐的政客,早已污染了整個政治生態。舉凡政黨都有此不老實紀錄,行動黨更是不在話下!
2006年1月6日,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斬釘截鐵地表明,若伊黨堅持伊斯蘭國理念,行動黨絕不重返替陣(民聯前身)。然而,事過兩年,行動黨、公正黨及伊黨在2008年3月大選中,有默契的合作對抗國陣,並在贏得三分之一國會議席后,宣佈成立民聯。
感歎政治冷暖
歷史和眼前事實證明,伊黨從未放棄伊斯蘭國理念。不過,行動黨頭頭不僅無動于衷,還袒護伊刑法,2013年大選前,該黨全國組織秘書陸兆福的“不偷不搶怕什么伊刑法”,所帶出的訊息,沒有半點反對伊刑法的味道,相反地,卻有著濃濃袒護之情。大選后,該名政黨領袖卻大力反對伊刑法,讓人嗤之以鼻。
此外,行動黨曾在雪州大臣撤換風波前,大讚卡立管理雪州有道。但是,當公正黨宣佈放棄卡立,要求行動黨配合時,行動黨卻反過來與公正黨一唱一和,直指無法再與卡立溝通。從大讚對方能幹,直到要求他下台,僅是半年內的事情,不禁令人感歎政治冷暖。
行動黨一直告訴選民,伊刑法並非民聯的共識,更未曾納入民聯的共同綱領里。然而,行動黨所堅持的地方政府選舉,也如伊刑法一樣,未獲得民聯三黨一致支持,更甭說出現在民聯共同綱領內。
換句話說,伊刑法和地方政府選舉的命運是一樣的,行動黨反對伊黨在丹州議會談論伊刑法,然而行動黨卻早已把不是民聯共同綱領內的地方政府選舉,帶上檳州議會討論和通過。
對于伊黨來說,行動黨已失去說服伊黨勿在丹州議會通過伊刑法的籌碼,同時也證明了非共同綱領也可能被推上州議會通過,而恰恰是行動黨自個兒證明了這一點。
從伊刑法到地方政府選舉,不誠實的豈止是哈迪阿旺,林冠英和行動黨不也是如此嗎?先撇開地方政府選舉利弊不談,行動黨堅持推動非民聯共同綱領的地方政府選舉,已算是對聯盟的一種背叛,伊黨只是以牙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