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事件上,再次冒出一個令人深思的種族問題。猶記得在505大選前,大部分非巫裔和一些較開明的巫裔,都希望馬來西亞成為一個以“馬來西亞人為先”自居的國度,不再區分種族,只以“馬來西亞人”為傲。
以馬來西亞人為先的先決條件,是對種族膚色色盲。這是我們期待的美好國家,更是大家努力追隨的政治鬥爭。我們希望納吉的施政超越種族,我們希望教長公平對待華教,我們更要求國家擺脫種族固打製。但是,這一切對大馬政黨來說,都只是大選噱頭、政治號角,其實他們心口不一。
行動黨是一個多元種族政黨,強調“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可以委派巫裔再里爾上陣擁有近74%華裔選民的升旗山選區,以“巫裔”的種族姿態服務華裔選民;但是,當馬袖強掌管興都基金理事會時,行動黨的檳州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和甲州議員賴君萬連聲炮轟,前者指這是對印裔社會的侮辱,後者則批評納吉缺乏種族敏感度。
種族角度批評
行動黨口口聲聲批評國陣種族主義,但當國陣踏出第一步,超越種族考量地作出委任時,行動黨卻從“種族角度”批評國陣,這是哪門子的道理?到底是國陣過于種族主義,還是行動黨把自己封鎖在種族格局內?抑或行動黨認同華人只能照顧華人的種族施政模式?
當然,委任印裔領袖掌管印裔事務,是最佳選擇,畢竟大馬各族文化背景不同,造就了我們缺乏對彼此間的理解。然而,這是舊有的施政模式,是大部分選民摒棄的模式,不是嗎?倘若借助馬袖強的委任,可以突破種族政治的枷鎖,證明政治領袖可以超越種族膚色,公平施政,這何嘗不是一個好開始呢?行動黨領袖等人應該對此表示歡迎,因為這符合了行動黨過去一直倡導的政治理念。
行動黨自認與馬華不同,不會只顧及華社,因為它是一個多元種族政黨。但是,那些批評馬袖強的行動黨領袖似乎忘了,民政黨也是多元種族政黨;難道馬袖強的膚色僅可以照顧華社的利益?那多元種族政黨的理念不也空談了嗎?
行動黨的連珠炮,也許可以鼓動印裔社會,但同時,也暴露它是一個虛偽的膚色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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