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纳吉兼国阵主席纳吉终于对伊斯兰刑事法发表立场,即政府不曾拒绝伊斯兰刑事法,但在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之前,必须考虑到及解决掉许多的束缚与困难,以便不影响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的真正目标。
无论纳吉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是政治术语,或是深怕丢失马来乡村地区的选票也好,既然巫统可以这样地与伊斯兰党来回打太极,为何马华也不能从这一项课题上捞取赢得华社“满意”的印象分呢?
马华必须深深地明白,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伊斯兰刑事法调侃和消费行动党,只会把鞭子打回自己。在大部分的华人心里,马华已经被行动党所取代,但这不代表马华必须坐以待毙。马华应该摒弃过往对行动党的鞭挞,别以一种“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口吻抨击行动党。当你以这种论调抨击行动党的同时,其实你也在羞辱你欲争取的选票,那就是华社。
505大选前,马华已经费了好多的资源和口舌,去让华社了解伊斯兰刑事法,但是当时的华社相信行动党(现在也是相信行动党),认为行动党可以制止伊斯兰党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但如今看来,行动党与马华同病相怜,民联中坐拥38个国会议席的行动党无法阻止仅拥有21席国会议席的伊斯兰党。
事实摆在眼前,行动党在民联内的38席,只不过是一个数字,它不具任何的意义,尤其是在伊斯兰课题的面前。伊斯兰刑事法是一项超越政治的课题,不是行动党可以控制的,但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马华、民政党和其他非穆斯林政党上,无论控制多少的议席都好,这一切都不重要的。相反地,伊斯兰党和巫统两党之间拥有的共同点,比马华与巫统或行动党与伊斯兰党更多,他们有同样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民族特性。在宗教信仰的面前,谁也不能阻止伊斯兰党和巫统合作。
因此,来到这个关键的时刻,马华或行动党都不该再自我消费这个课题,两党应该站在同一阵线,好比巫统与伊斯兰党般。“你去说服伊斯兰党别提呈”或“马华应游说巫统不支持”的言论,只是反映两党的无能,因为你们根本不存在着这一份能力去影响你们的盟党打消这个念头。既然两党都无能为力,那么是时候“超越政党”,联合所有的非穆斯林国会议员(无论国阵或民联)反对该议案的通过。
依目前的国会议员阵容看来,行动党(38名)、马华(7名)、国大党(4名)、民政党(1名)、公正党非穆斯林议员(14名)、东马共25名非穆斯林议员,总共有89名非穆斯林议员。难道这样的数据就无法抗争到底吗?89名国会议员足以达到否决修改宪法的法定人数!
即使马华知道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不容易,但也必须把握当前的政治局势,切记以伊斯兰刑事法消费行动党,你也不会得到什么,也许就只有那少许的游离票,但这一点“游离票”可以维持到下一届大选吗?
马华应该跳脱原有的政治框框,别一味地处在谩骂之中,站出来拉行动党一把,你会赢得更多的尊重,至少让华社看到马华是一个将民族利益置于政治之上的政党,这不会给你带来全盛时期的光辉,但却给马华和廖中莱这一位新任党魁带来全新的开始,耳目一新的政治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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