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黨選錯誤計票的課題,延燒了近8個月,依然還是那么熱辣辣。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是誰給機會社團註冊局找碴?
去年12月的行動黨黨選,話說原本當選第5高票中委的伍薪榮,在該黨“重新糾正”錯誤后,名落孫山;相反地,唯一的巫裔代表再裡爾,竟然反過來贏得了選舉,剛好搭上末班車,成為最后的第20名中選中委。這種錯誤,是在黨選幾個星期后,方被重新糾正和公開。
不但如此,多位行動黨具資格黨員曾就“錯誤計票”課題,向社團註冊局投訴,甚至投訴未曾收到中央代表大會的通知書。因此,黨員投訴也是社團註冊局展開調查的因素之一。
“錯誤計票”的失誤,若是發生在全國大選的話,簡直是不可原諒的錯誤,至少民聯是這樣認為。行動黨成功地運用這個課題,為該黨增添了許多政治籌碼,包括在全國大選的420提名日前夕,林吉祥哭訴無法使用火箭標誌上陣大選,還要借用伊斯蘭黨或公正黨的旗幟上陣等等,鬧劇為行動黨在過去的大選,贏得不少同情票。
林冠英如今認為內政部長在“政治迫害”行動黨。行動黨嘗試以“政治弱者”的形象,出現在全國人民眼前,以一種“霸權欺負弱者”的戲碼,企圖轉移本身政黨曾經犯下的錯誤,將一切的過錯歸咎于當權者。
社團註冊局的做法若是政治迫害的話,那1987年的巫統被吊銷註冊,是否也是一種“政治迫害”呢?今年一月,行動黨全國主席卡巴星曾表示,行動黨不會被吊銷註冊,最壞的情況也只不過是“重選”。如今最壞的情況來了,行動黨卻又有另外一種態度。
林冠英指行動黨已在錯誤發生后,檢討及認錯,而非等到黨外人士揭發,正確成績也由一家獨立審計公司查證,儘管該黨不要掩蓋錯誤,勇于認錯及誠實,但還是被處罰。
然而,據說整個選舉過程中是由該黨委任的選舉官貝榮強負責,事后也公開道歉,選舉過程非由獨立的審計公司監督和操作。因此,誤植票數的過錯不能以“獨立審計公司”的說辭含糊蒙過。
此外,被自家人或黨外人士揭發,並不是衡量對錯的考量。在法律之下,“自首的罪犯”依然需要接受懲處,唯獨“犯錯的小孩”才會獲得父母寬恕。顯然地,行動黨不能兒戲對待黨選,因那不僅是它自家的事,也是受法律約束的政黨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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