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切勿为选票,断送生命。

今天,翻开报章,头条新闻竟是老家一位正直事业奋斗期的年轻人,连人带车,从槟威大桥坠入大海。整辆车子怎会无端端地从大桥上,飞跃而下呢?

最为讽刺地是,正当政治人物在为“防止超速和闯红灯”的自动执法系统(AES)争论不休之际,却发生了这一场让两家人哭断肠的悲剧。所有因为别人鲁莽和自私驾驶,而断送天伦的家属们,此时此景,不是更令人伤痛吗?

槟州民联政府是全马第一个带头反对装置自动执法系统的州政府,尾随而来地包括其他民联州政府。交通自动执法系统是一项全新的交通执法器具,它拥有其存在的弊端,但可以要求交通局作出检讨。民联政治人物乃至州政府,无须为这交通自动执法系统套上种种的罪名。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说拿一次“一个大马援助金”足以抵消两次的罚款,他更说这自动执法系统是在替朋党赚人民的钱。林首长从来没有正视过自动执法系统的好处,却在这项系统上,一直找出种种可以捞取选票的契机。

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项好的政策,往往都是在政客的抹黑和诬蔑,再套上种种的负面名词之后,便死在“政治需求”下。民联伊斯兰党呼吁人民不要缴交罚款,律师们则称这是伊斯兰党的“政治需要”,完全协助不到人民,毕竟自动执法系统是合法的。

民联捉住人民不愿意“荷包出血”的心态,而在自动执法系统上,套上“朋党的恶魔标签”,但却妄顾这项系统所带来的好处,甚至引导人民不遵守法律。民联一直炮轰这项系统是朋党作业,甚至有霹雳州议员郑立慷声称自己收到7张AES传票。然而,根据交通局记录,这7张交通传票是在AES未装置前发出的,根本不是AES传票。民联议员的做法实在令人汗颜,何以可以为了选票,作出如斯“子虚乌有”的指责。

“政治选票”是朝野各政党的“救命符”,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切勿为了选票,让人民的生命财产,置于刃刀之上,任你们宰割。非常的不解,除了政治,看来人民的生命财产,在您们这些政客的眼中,却是如此地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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