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S(交通自動執法系統)自從推介以來,面對褒貶不一的品頭論足。朝野議員針對此新交通執法系統深表不滿,紛紛喊停。然而,世界多個國家採用此系統后,大幅度減少車禍發生,其中包括鄰國泰國、印度、中國和英國等。AES的操作方式並無不妥,只不過當局在設定公路速限上,過于苛刻和無理。高速公路的速限設定在70公里或80公里,這極為令人摸不著頭腦,尤其是在有三條車道的高速公路。
然而,此執法系統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雪隆主要高速公路,乃至南北大道,不時碰到一些橫衝直撞的“公路殺手”,完全不顧其他駕駛人士的生命財產。當這些人完全無視法律,罔顧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時,“苦口婆心”的策略已不管用,唯有嚴厲取締才是上策。
雪州行動黨高級行政議員郭素沁曾表示,在主要公路設置儀器偷錄和取締超速或魯莽駕駛者,是在刁難駕駛者,直指此舉對駕駛者不公平。但遵守交通規則和法律是公民的責任,而這些法律的確立,多數是保護公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若因超速或闖紅燈犯規,導致其他公路使用者無辜送命,這又何嘗對無辜受難者公平?
看到兩個好處
每個照相機所在地前,都會有告示牌提醒駕駛者“前面有陷阱”,主要目的,是讓AES系統起到警惕作用,而非執意要駕駛者“荷包出血”。若豎立了提醒的告示牌,駕駛者依然冥頑不靈,那就別說執法單位刁難。
在此系統的執行上,有兩家承包商公司和政府簽署5年合約,負責裝置、維修與保養系統,最為關鍵的是這兩家私人公司可以分享罰款的一部分。這一種方式,看到兩個好處,即維修和保養的工作,得以維持;其二便是減少貪污的可能性。這兩項好處,也暴露了執法單位的問題所在,即管理能力低落和廉潔度。
AES系統的安裝,無疑將引起一些駕駛人士怨聲載道,尤其在趕時間時,又得提防照相機監視。當然,AES系統全面執行的前提,除了必須檢討車速限制外,更必須加以宣傳和傳達這方面的資訊給老百姓,這段時期應該列為緩衝期,讓老百姓適應此執法系統。
AES系統若有弊病,建議有關當局對它重新檢討和尋找解決方案,畢竟翻開報章,魂斷公路的悲劇新聞不絕,車禍已不知毀了多少人的美好家庭,人民期待AES系統可以大幅度減少車禍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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