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法不再是“恐吓华人”那么地肤浅,这伊斯兰法所引起的关注,不再是仅限于华社,而是全马人民。
在野行动党和反对马华的人士都质疑,马华是否在恐吓华社,勿把选票投给民联,以便反对建立伊斯兰国家?大部分的华人都认为,行动党不会轻易让伊斯兰党一党独大,面对不合理的政策,一定会反对到底。
伊斯兰党坚持神权伊斯兰国,以伊斯兰教义治理国家或州政权,不能看成只是对华裔的威胁。相反地,这是一个对国家民主制度、宪法和行政体制产生严重性破坏的危机。也因为如此,作为专业律师的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对伊斯兰法,才有如此强烈的反对声音,而大马律师公会也作出同样反对伊斯兰法的声音。
Add caption |
相关文章:http://thestar.com.my/columnists/story.asp?file=/2012/7/18/columnists/musings/11675316&sec=musings
当我们探讨伊党坚持伊斯兰法时,所着重的论点,已不再是狭隘的“恐吓华社”,那是恐龙时代的论调。我们担心的是,伊斯兰法对国家宪法、刑事法典、行政制度和社会结构,所带来灾难性的威胁。这一切的探讨和思考,已超越了族群和宗教,伊斯兰法的落实将动摇国家的立国之本。而所谓的“大马的方向是什么”,应是指伊斯兰法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影响。
我们相信,并认为行动党敢反对伊党不合理的政策,但事与愿违。我们就看看现在的吉打州伊斯兰党政府!吉打州政府刚刚通过法规委员会法案,即法规委员会或宗教是的决定,无论颁布宪报与否,都不容挑战和质疑,包括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这一个法案,已经违背宪法精神,让宗教师拥有绝对的权力。然而,民联内的非穆斯林议员,包括行动党的李源益州议员,选择噤若寒蝉。难道这就是行动党敢于向伊斯兰党说“不”的写照吗?
伊党坚持的伊斯兰法,已不再只是华社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无论何种信仰的国民,都应该去探讨的问题,若我们还停留在认为伊斯兰法只是恐吓华社的这种思维上,或认为断肢法可以争取华裔选票,那是迂腐的思维,甚至是完全无法洞悉国家真正面对的问题。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