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

《中国报》霆院声声:行動黨的“民主與自由”



政黨人士必須維護其政黨的立場和操守,這是無論國陣或民聯,都必須遵守的遊戲規則。對于政黨人士來說,這是捆緊人民代議士或政治人物的緊箍咒。
一場淨選盟靜坐抗議,多位政治人物表達與其所屬政黨不同的立場,面對黨內外的追加討伐。馬華一早表明不禁止黨員參與淨選盟運動,也顯見馬華對異議聲音的“包容度”。雖然這個“默許”是為了減少媒體和社會人士對馬華的鞭撻,但至少,他們願意這么做。
在馬華的“開放”框架裡,馬華甲州婦女組主席江雪霞穿起黃衫,走在抗議前線。這種做法,在馬華眼裡,是合法的舉動;然而,在巫統方面,這豈是他們眼裡可以容得下的一粒沙?甲州首席部長莫哈末阿里不停通過報章,公開炮轟江雪霞;馬華蔡總雖不滿,但必須信守承諾,以“不讓她更出名”的怪異論調,來化解巫統的持續攻擊,也不會紀律處分江雪霞。
江雪霞事件一發生,行動黨甲州議員邱培棟發表文告,力挺江雪霞的行動。網民更認為政黨人士不該為了所屬政黨的立場,否決自己對課題的良心和立場。總之,民聯領袖和支持者都對江雪霞的“勇敢”,表示激賞不已。
东姑阿兹遭秋后算账
淨選盟事件后,曾在428前發表“不支持淨選盟示威活動”的行動黨副主席東姑阿茲,遭“秋后算賬”,無法繼續擔任上議員一職,而這一個上議員固打屬于檳州行動黨政府所擁有。東姑阿茲坦言,原本他可以繼續擔任上議員一職,但因開口表達了與黨不同的立場,必須離開上議院。
話說到這裡,為何不見那些對江雪霞的遭遇感到無奈和憤怒的人士,也出來為東姑阿茲說幾句好話?政黨人士發表與其所屬政黨不一的立場,難道就是一種過錯?無論江雪霞或東姑阿茲,他們都有自己的理由去表達自己對事情的看法。但是,這是否是馬來西亞政黨政治所允許的?顯然地,沒有一個標準。一個政治人物是代表政黨、人民還是個人?個人的立場是否可以超越政黨?

在馬來西亞,政黨立場強加在人民代議士身上,已是司空見慣,尤其是國陣。然而,表面上喊著捍衛民主自由口號的行動黨,卻不容許自己的領袖發表違背黨立場的言論。在這一點上,顯見馬華比行動黨更民主、更自由;江雪霞比東姑阿茲更幸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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