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星期五

刘天球又逃过一劫?!


行动党纪律委员会今日再针对支持信事件,对第二个涉及者,即班达马兰村长叶福寿开刀,开除其党籍。第一次涉及签发支持信而被开除党籍的是巴生市议员郑文福,两位都是有“福”之人,但都在签发支持信的风波上“无福”。

说来奇怪,两次都发生在班达马兰,他们都是刘天球的属下。记得郑文福曾向媒体公开刘天球签发支持信给郑文福孩子的公司的支持信,《光明日报》大篇幅报导,但是看来行动党纪委会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而所谓的“严厉警告”也是在郑文福公开有关信件前所采取的行动。不过,但郑文福出示刘天球亲笔签发支持信的证据后,却没有听到纪委会再次对刘天球做出什么纪律行动。

这一次,又再是叶福寿的错,不是刘天球的错。到底刘天球这号人物在行动党有什么值得“维护”的地方?为何两次发生在其下属的签发支持信给自己孩子的风波都把这两位党基层领袖给扫出行动党的门槛,而刘天球却相安无事呢?!



当然,刘天球的“否定功夫”也挺到家的,一直否认,一直装疯卖傻,无辜求饶就是了。这一招真的让人民以为他没有涉及连串发生的支持信风波吗?行动党一直要求国阵政府贯彻明确的问责文化,为何在签发支持信的事件上,行动党纪委会却无法真正地让该党一直坚持的问责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呢?!

行动党国会议员每每在国会提出要求某某部长减薪马币一元等等的动议,原因不外乎是该部长负责的部门官员在执行政策上出现错误,而作为该部的部长也对所管理的部门或下属负责。有鉴于此,刘天球也该对这一连发生的支持信风波,把工程合约签发给自己亲人的做法有如滥权。作为他们的上司,何以免除责任呢?!

行动党纪委会,雪州行动党主席欧阳捍华,请让行动党所坚持的问责文化得以以行动来证明。请不要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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