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7日星期六

特大2的5项原因



今日,第二次特大发起人王乃志、黄日升和廖润强在各大报章发表通告,列出5项召开特大的原因:

1)翁诗杰与蔡细历漠视2009年10月10日特大的议决结果。

议决结果显示翁蔡二人并没有获得绝大多数的支持率,各占了50%与47%。因此,翁蔡意识到特大结果,决定携手合作,让欢乐回归马华。第一次的特大是给了马华两大巨头的一个明确答案,而二人并没有漠视这一个讯息。


2)翁诗杰与蔡细历私下和解达至所谓的“团结蓝图”,已经引起党基层和领袖间的困扰和不安。

“团结蓝图”并不是私下和解达成,诗杰三等中莱,但廖中莱斯似乎不愿参与讨论“团结蓝图”。再者,“团结蓝图”经已提呈1103中委会,并没有所谓的私下隐藏任何的蓝图内容。翁诗杰也强调“团结蓝图”并非具体数字,而是党未来的方向和理念。这一个原因造成一定的疑惑,所谓引起党基层和领袖间的困扰和不安,指的是人事安排,还是不认同总会长所拟定的“党未来的方向和理念”。若是后者,中委会已有27票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廖派同志是否该接受之呢?若是前者,依据党章,人事的安排乃总会长的权利,难不成要取悦各中委不成?!一年前,总会长委任今日支持廖派的同志进入中委会,蔡细历医生没有异议;今天,总会长委任支持蔡细历医生的同志进入中委会,廖派同志又怎能可以有反对呢?!况且,翁诗杰一年前的一人领导,已经在特大招到近一半中央代表否决;翁诗杰决定翁蔡共治,甚至是把廖派同志纳入共治的体系内。但是,廖派今日提出要求召开特大,其真正的目的是不能接受蔡细历医生回归主流,更不能接受蔡细历医生人马重新在中委会占据话事权,而恰恰最重要的是原属于廖派同志的资源已经瓜分给蔡细历医生。

3)中央代表已经在2009年10月10日的特大清楚票决,对翁诗杰投不信任票与拒绝恢复蔡细历的署理总会长职位。但是,双双皆拒绝尊重特大的议决。

双十特大的票决,已经清清楚楚地说明翁诗杰是不被信任,但不是被罢免。因此,翁诗杰有权不下台。至于蔡细历医生,他也遵从党特大的决定,不出席1015的中委会;在1023记者招待会,让位给廖仲莱。蔡细历医生绝对有权利在他可以寻求法律协助的范围内,向社团注册局上诉。我们不能剥夺他应有的法律权利,同等地,我们也不能阻止廖仲莱把课题闹上法院般,因为他也有这样的权利。翁诗杰在被投不信任票后,选择不下台,这是他违背诺言, 但他已经说明自己会承担违背诺言的所有指责。但是,部分中委今日的举动,却也不是一样违背诺言,何谓“共进退”,为何今日没有人敢出来解释特大前的“共进退”言论?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逼宫”?

4)自2009年10月10日召开之特大之后的演变,已经显示,翁诗杰与蔡细历已经无法与中委会共事。

翁蔡二人无法与中委会共事是事实吗?这10余位中委似乎把自己标榜成全部中委会的一大部分。1103的27名中委支持团方案是虚实的吗?是这10余位迫切上位的中委不能与27位中委合作,还是翁蔡不能与整个中委会合作?请把这第四项的理由说清楚,讲明白。不然的话,这又是马华政治的笑话!

5)基于以上原因,为了党的利益,应该进行马华公会中委会之重选,以便推动党务和团结本党。

依据党章,中委会重选必须在中委会拥有三分之二中委呈辞下重选。若不,特大提案可以直接写明罢免现有的中委会。但罢免必须拥有三分之二的中央代表支持,方能过关。第二次特大发起人认为三分之二的门槛太高,因此选择以简单的多数票通过,以要求重选,正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一味说没有逼宫,其实不就是在逼宫吗?说总会长违背承诺,批蔡细历医生不尊重特大结果,廖派不也是没有依据党章而尊重特大的结果,不也是违背了当初说没有逼宫的说法?!

5项原因,其实可以简短地省略成两项:

  1. 翁诗杰与蔡细历拒绝接受10月10日特大结果。(廖派的第一项和第三项可以就此省略,因为第三项是详加说明第一项原因,但意思一样。)
  2. 翁蔡和解,威胁部分中委权益,令中委会合作受到考验。(廖派的第二项和第四项可以如此的省略,因为10余位中委不爽自己的权利因翁蔡合作被剥夺,所以两者的分别是一个是因,一个是果,有因才有果,因果本都应该是一体的。)
至于第五项是说明上面四项是召开特大的原因,是突显召开特大的原因,不是其中的原因。因此,不该被归纳为5项原因之一。

如果要更容易明白的话,就简单地说:“我不爽!” 就让中央代表认不认同这批中委的“不爽”!


3 条评论:

吾说八道Rukun Lapan 说...

党耻。

Serene 说...

很佩服你的分析能力, 把事实分析得很詳细又簡單易慬, 謝謝。

太子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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